因首次比价采购会到场维修单位数量不足3家,现需进行二次比价,特邀请各机动车维修服务商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10:30提交比价响应文件,参加我公司现场比价采购会。具体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包件1为银川两台机动车车辆,包件2为宁东地区27台机动车辆,包件3为依维柯工程车辆(依维柯单一授权维修单位))。
(二)项目要求:乙方按照要求提供车辆维修配件报价清单(报价包含材料费、工时费),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车辆维修工作,应做到维修保养质量过关,并提供成品油类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每月按实际维修保养项目结算。
二、车辆配件维修的条件
1.服务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服务商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且经营类别为三类及以上,并在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三、需提报资料
1.报价单(含税)。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四、比价方式
本次比价采用现场比价,评审成员将对各单位的比价响应文件进行审定打分,具体打分明细见附件,在各服务商均满足项目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得分最高的单位与我公司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五、服务商须知
1.本次现场比价确定的成交价单位,若发生无故放弃、中断服务或成交单位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不与甲方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造成项目进度滞后的,将被列入我公司项目准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在我公司承揽任何项目。
2.所有比价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我公司均不退回。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用现金或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结算(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50%),每月按实际维修项目结算。
六、比价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及提交时间
1.服务商应当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编制比价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比价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比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比价响应文件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10:30前送至比价会场(不接受传真、邮寄),比价响应文件未送达的视为放弃。
3.特别说明: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被我单位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尹天赐
联系电话:0951-3975143
地 址: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古窑子生产基地
附件1:车辆配件维修保养相关要求
附件2:车辆配件维修保养报价单(银川)
附件3:车辆配件维修保养报价单(宁东)
附件4:车辆配件维修保养报价单(依维柯)
附件5:车辆维修比价打分明细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