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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一、采购条件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古窑子站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由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对该工程监理服务进行比价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灵武市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古窑子站内,项目拟利用古窑子站区分散闲置土地及停车场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采用分块发电,工程安装容量为直流侧2.6492MWp,交流测2.2077MWac,容配比1.2。项目估算总投资1070万元。
2.2服务范围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古窑子站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区土建、组件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集电线路以及并网接入)工程监理对本项目从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包含的土建、电气、监控的建设内容:支架基础、箱变和预制舱基础,场内道路,电气设备安装、监控设备安装、集电线路施工、并网接入、接地施工以及围栏等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并网配电室、集电线路、电气设备和监控设备;调试、试运行、验收、并网发电、最终交付投产、结算审计、质量保修阶段等工程监理工作;配套的安防、消防等设施、施工电源及工程档案审查移交等监理监督。
2.3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监理人员配置要求:项目总监1名、技术专监1名、资料员1名。
3.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具备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具有1项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谈判。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四、报价资料内容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需以单独的PDF格式发送,否则不予受理。
五、报价资料递交方式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0日16时00分,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PDF,文件名称为:单位全称+联系人+电话)发送至电子邮箱cfzzb313@126.com。
5.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1.本次比价采取一轮方式进行比价,项目控制费率1.3%,超出项目控制费率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比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2.比价小组成员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
3.付款方式按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要求在合同中约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万红
联系电话:19995283762
附件: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古窑子站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监理服务报价文件
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